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第八届教学能力大赛评审结果公示
各部门:
根据《关于开展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第八届教学能力大赛通知》精神,学院组建评审专家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,现将获奖名单公示如下,公示期为2023年4月19日-2022年4月21日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向纪委提交PDF材料。单位提出异议的,须加盖单位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需签署真实姓名。
纪检邮箱:jw@lnli.edu.cn
辽宁轻工职业学院
2023年4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