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关于面向校外招聘非事业编管理岗位人员的启事

作者: 时间:2017-02-22 点击数:

   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是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的省属公办高职院校,是省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。根据学院发展及工作需要,现面向校外招聘非事业编管理岗位工作人员,具体通知如下:
  一、招聘岗位、人数、考核方式及条件

    1、招聘岗位:思想政治辅导员

2、招聘人数:本次招聘1人。

3、招聘方式:面试考核

4、招聘条件:

    (1)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,30周岁以下,男性; 

(2)中共党员(预备党员),政治立场坚定,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; 

(3)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,服从分配,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;

(4)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政策水平、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,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,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;

(5)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一年以上,获校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考虑; 

(6)身心健康,性格开朗,能承担值班任务,认同辅导员“三同”(同吃、同住、同学习)工作理念。

二、招聘程序
  1、报名
  应聘人员请填写《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招聘非事业编人员报名登记表》(见附件)发送至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箱(lnqgrsc@163.com)。
  2、资格审查
  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申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,初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。
    3、考核
  学院招聘工作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。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时需要携带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党员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组织人事处进行复审。
  4、公示
  根据考核成绩,经学院研究批准后,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(www.lnqg.com.cn)。
  5、公布聘用结果
 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,学院进行公布并正式聘用。
  三、有关事项说明
  1、经学院批准聘用的人员,其聘用方式通过人才派遣的方式,按非事业编人员聘用,签订劳动合同,工资实行岗薪制。劳动合同期限首次签订为两年(其中包括2个月试用期),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,学院将解除劳动合同。合同到期后,学院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。
  2、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并提供应聘材料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,学院将取消其应聘资格。
  四、日程安排

  1、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3月1日13:30时止

  2、考核时间和地点:请于报名结束后随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。

五、联系方式
  1、报名咨询电话:0411-87667743  

    2、邮箱地址:lnqgrsc@163.com
  3、联系人:王老师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辽宁轻工职业学院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组织人事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2月22日

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党政办公室